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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章 会 员 |
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加入本会:
1、凡曾在渝西学院(原重庆师专或渝州教育学院)学习过的学生(包括毕业和肄业的本科生、专科生、函授生、夜大学生、进修生、干训生)和工作过的教职工;
2、目前在校的教职工。
(二)拥护本会的章程。
(三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。
(四)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九条 会员和入会的程序是:
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或填写《渝西学院校友会校友登记表》;
2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3、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建议和批评权;
3、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4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5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6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7、符合本会章程其他权利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2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、声誉的义务;
3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,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;
4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5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6、符合章程其它义务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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