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>首页>章程的修改程序  
    最新加入    联系我们   管理
 


新用户注册 | 忘记密码?
  人物搜索:
    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市教育委员会审查同意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  
通讯地址:渝西学院学生工作部 邮编:402168 收信人:叶莲
渝西学院网络中心:61182448